谭莳毫不犹豫的道:“吃饭!”
慕南似乎是轻笑了一声,谭莳看过去的时候,却又没有发现什么端倪。
谭莳以为慕南这种人开车应该是缓而稳的,事实上,心惊胆战的谭莳意识到慕南这人果然是不能以常理度之。
这辆车的性能非常好,速度飙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车身却依旧安稳,谭莳只是觉得看着窗外的景色,就像是这车已经飞了起来,也随时有着飞下悬崖亦或是撞障碍物的风险。
有惊无险的,车子缓缓在一家饭店停下。
外表看起来不算太特别的饭店内部装横和氛围却别具一格,当接过慕南递给他菜单时,他的面上浮现了几许惊讶。
不仅有八大菜系,还有外国名菜,甚至可以自行指定厨师。当然,价格也贵得很。
谭莳没客气,指了几道自己喜欢的,不想慕南却一个人点了二十多道菜,加上他的,足足有三十多道菜。
坐在那长长的桌子前,桌上摆着三十多道色香味俱全,令人食指大动的美食,周围站着几个帮忙布菜的人,让谭莳体会到了一把当皇帝的感觉。
被黎川控制了每餐饭吃八分饱的谭莳这次不小心吃了十二分饱,一时间坐在椅子上不想说话……事实上慕南从始至终也没和他说几句话。
一路幸苦跟着,拍摄时各种大显身手,直升机都派来了的拍摄团队也忠实的将这奢华的一幕记录了下来。
吃晚饭又被慕南拉去玩儿购物,两个男人购物很利索……就是太利索了,几十套衣服在短短一个多小时内就被定好送往了谭莳的住处。
赛马,游船,蹦极,潜水……谭莳觉得慕南就是一个怪物,精力好到令人惊叹。
海边,慕南亲手靠着烧烤,当诱人的肉香钻进谭莳的鼻腔时,他感觉到了从胃部传达出来的渴求。
慕南的手艺出人意料的好,谭莳大快朵颐的吃了许多,最后再次撑到了。
谭莳心想,若是真的按照黎川的意思让他经常和慕南亲近,到时候就算慕南再照拂他也没用了,变得满身肥肉谁还会喜欢?
今晚月色很好,海边的夜晚带着丝丝的凉意,海水被月光照耀得熠熠生辉,像是铺了一层星光。慕南磁性的声音响起:“传说,如果能在夜晚捡到一只被月光照耀着,且内蕴珍珠的蚌,再把里面的珍珠送给别人,两人之间就会有剪不断的缘分。”
传说,一般都是编造的故事。谭莳点了点头,等待着慕南的下文。
等了好一会儿,才等来慕南这么一句话:“我去试试。”
当谭莳看到慕南挽起裤在海滩边摸索什么的时候,越发觉得怪异。
今天这一天他只做了一件事,就是陪着慕南玩儿,在外人眼中慕南大约是对他很喜欢。
但是事实上是,慕南只是在做他自己的事情,而他,只是成了一个见证者而已。
一直被慕南压制的谭莳对这充满诡异的一天满意又不太满意,此时也只是抱着一只椰子,眯着眼睛看着远处慕南的身影。
一只被月光照耀着,内里还孕育了珍珠的蚌,谭莳觉得慕南在这个旅游的地方摸再久也是摸不到。
在谭莳都要睡着的时候,慕南把他叫醒,捧着一只蚌放在他的面前。
蚌打开,里头有着一颗圆润的珍珠,散发着莹莹的光晕。
第154章 男公关(四)
那颗珠子被慕南交给了谭莳, 接着没有再做一些让人惊讶的事情,直接将谭莳送了回去。
晚上,谭莳握着这颗珍珠,到了半夜才睡着。
慕南的用意究竟是什么?
慕南的行为谭莳不解其意,别人却觉得自己“懂了”。
那么别出心裁的约会,那么奢华用心的气派,那么情深义重的告白,简直让人激动的心肝乱颤。要是自己成为这样一个让慕南这么用心的人,那该有多幸福?
慕南总有办法让人忘记他的身份,转而期盼着他施舍般的关注与怜爱。谭莳想起黎川对自己说的,对慕南的评价,他拿起眼前装着鲜榨橙汁的玻璃杯抿了一口,将慕南暂时驱逐出了自己的脑海。
那条视频被黎川拿去卖钱了。请人的几位毫无争议的拿到了视频,别人则是要从他那儿买, 随后谭莳就拿到了一笔意外之财。
拜慕南所赐,谭莳现在知名度一下子就上去了,只要他能好好把握现在, 把这份关注度给保下来,他就比别人少奋斗了好几年。而现在的他,的确邀约不断。
起先的人都是为着慕南才将他约出去,有些人甚至还问他要慕南的联系方式,相见慕南云云。现在,他却真正的将这份机遇给变成了自己的助力,也让那些人将注意力真正的转移到了他这个人上面, 而非是和慕南相接的一个桥梁。
今天约会的对象是一个打扮得很成熟,很有精英气质的女性,她道:“我是第一次。”第一次找男公关。
谭莳看了一眼对方放在桌上紧张交握着的手,温和的笑道:“我也是第一次见你。”
似是从谭莳的笑中得到了些许的安抚,她迟疑了一下,道:“我希望你能如实告诉我,我外表看起来是不是很糟糕?希望你不要用假话敷衍我。”
谭莳闻言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女人,而对方在谭莳的注视下显得更加紧张了,手指被掰成青白色。
“这要看看你的那个人是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。”谭莳道:“可以告诉我,你在意的是谁对你的评价吗?”
女人踌躇了一下,两个字在舌尖打了一个颤才吐出来:“我男友。”
谭莳神色温和:“你们交往多久了?”
女人道:“四年。”
“你每天几点钟回家?”
“……十二点,或者更晚一些。”在谭莳温和的注视下,她也缓缓放下了戒备,开始将自己的事情娓娓道来:“高考失利后,好强,自尊心强却对学习没有什么天赋的我没有选择复读,我一个人离开家乡去一线城市打拼,经历过很多事情……最后我还是幸运的熬了下来,熬出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大公司。”
“公司已经走上正轨,但是我忙习惯了,而且这就是我一手孕育和带大的孩子,我没办法放手……他是我四年前认识的,那年我28岁,家人催促,我自己也想找个男人安定下来,于是在确定自己的心意后,就以结婚为前提同居了。”
“一开始好好的,后来……他是个摄影师,他以前也会给我拍照,记录我们的生活。但是现在,他已经很久没有给我拍照了,对我也越来越冷淡,我虽然工作忙得厉害,周末节假日却会空出一些时间来陪他,但是他现在却会拒绝我的陪伴,他变得比我更忙,天天出去跑单给别人拍照。”